关于做好辅导员交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与专职辅导员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广西警察学院现有专职辅导员名单的通知》(桂警院通[2020]117号)精神,学校现已配有专职辅导员44名,请各学院按照目前配备做好与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交接工作。要求各学院务必于9月18日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每位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要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后才能离岗。
二、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要确保学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保证交接前所管理的学生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衔接有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辅导员工作交接表》(见附件)所列项目,认真准备,形成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在学院统一部署下进行交接。
四、未按要求进行交接或材料不按要求准备完善的,暂不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全校通报。
附件:辅导员工作交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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