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12月决定在原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简称政法干院)设立立法服务基地,2018年6月政法干院整建制并入广西警察学院后继续为贵港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着有效的支持。2020年7月20日,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与警院重新签订了立法服务基地合作协议。立法服务基地成立以来参与了贵港市所有立法规划、计划及实体性地方立法的咨询服务,为贵港市已经颁布的《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贵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平南龚州生态园保护条例》《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等多件实体性立法提供了全面的立法咨询服务承担了3项立法条文完善课题及1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课题,并成功承办了多场立法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