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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广西警察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0 09:3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自治区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精心领导下,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扎实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教育透明度,现将本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广西警察学院章程》修订,将“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写入修订后的学校章程,作为推进民主治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形成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行每季度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研判会制度,定期研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出台《广西警察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广西警察学院校园内横幅、标语、海报及宣传栏管理办法广西警察学院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广西警察学院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成立学校新媒体中心,招聘组建新媒体记者团,完成校园网升级改版,加大学校微信公众号运营力度。继续发挥好传统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依托学报、广播公开栏、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19-2020年度,我校通过校园网站发布信息600多条,通过广西警察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多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信息近1000条,通过信息公开栏张贴公开信息200多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2次,向教职工代表公开了提案办理、学校财务、国资管理、校办企业运营等情况,并公开和表决通过了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

(二)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做法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于学院招考的关心关切。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并报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学校网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指南》上分别公布公开。此外,通过现场招生咨询会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为考生、家长提供高考咨询答疑服务。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网站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各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同时,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公开我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方式,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校内外监督。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广西公安厅网、广西人事考试网等公开人事招聘、选调信息,共招聘警务化管理辅导员26人、招聘工作人员47人、选调工作人员11人。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年度共提拔中层干部59人、聘用科级干部100人,提拔、聘用前均召开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公开栏张贴干部考察预告,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在阳光下公正操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未接到来自社会公众、组织或师生员工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校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广泛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普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校园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采编能力有待提升信息检索不够便利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校在网站公布了学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等信息,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接到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除用好校本媒体扩大信息公开外,积极借助社会资源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成就的《广西警察学院:以学为本、以干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广西警察学院:铸牢初心使命 主题教育成效显著》《聚焦“六破六立” 开辟广西警察学院发展新境界》等信息先后在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发表,提升了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一年来,我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理念树得不够牢,数字校园建设投入力度不够大,专业人才比较缺乏等。为此,我对照合格本科院校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工作投入和队伍建设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院在信息公开方面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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