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教师工作部、职改办) 机构设置
政治部(教师工作部、职改办)下设综合科、组织科、干部管理与监督科、人事科、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科、师资科、职称科、干部人事档案科8个科室。
1.综合科:负责政治部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接待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负责草拟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干部任免通知、批复等文稿;负责保管印章,办理函调、外调手续,接待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的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转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科: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负责预备党员、党员的教育工作和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以及党组织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全校党员花名册变动的调整工作,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和党内年终统计工作;负责学校党委党校日常事务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民警教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3.干部管理与监督科: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落实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干部任免表等材料的归档;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承办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工作;负责对全校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负责建立干部监督工作档案资料;负责干部教师任免审批表信息维护更新和出具。
4.人事科: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的论证、审核及报批;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年度用人计划的制定,以及开展各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办理新进人员报到、聘用合同签订,在校人员续聘、解聘、借调、辞职、调出和离退休,以及各类人员校内调动等工作;负责人事争议处理;负责科级以下(含科级)党政干部、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科级干部任免及培训工作;负责提供教职工有关情况证明;负责办理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职工出国(境)的审查、呈报手续;负责全校的人事调查、人事统计报表及教职工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各类人员名册编制工作;负责全校新入职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查和归档工作。
5.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科: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在职在编人员的财政工资变动及校内劳务费发放的变动;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变动;与学校签订合同的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管理;负责关于劳动工资方面的各种调研、核查报表;有关劳资方面的各种工资年报、统计局劳动情况季报和年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申报;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基数征缴申报以及社会保险人员、险种增减申报工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格确认、数据收集、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基数上报工作;残疾人年审工作,残疾人保障金缴纳;起草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工作;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故死亡后享受伤葬费和抚恤金、遗属补助金的审核工作。
6.师资科:负责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师资的培训与管理,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人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人才项目的遴选推荐及入选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做好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的选派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管理方面有关的报表统计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警衔授予和晋升材料报送工作。
7.职称科:负责拟定职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重新确认工作;负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和培训各二级单位进行职称申报、材料整理、论文送审、以及单位评议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干部人事档案科:负责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负责办理干部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负责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负责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 案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负责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9.乡村振兴办(与综合科合署办公):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文件及会议精神,宣传中央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与上级乡村振兴工作主管部门、学校对口帮扶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学校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校内相关单位和帮扶干部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并取得实效;负责学校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及各类材料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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