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暑假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广西警察学院学生工作部(工作处)
桂警院学工〔2022〕59号
关于申请2022年暑假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我校《广西警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暑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用工部门要严格控制暑假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对确有用工需求的,填写《广西警察学院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优先录用原建档立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暑假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为50元/天。
2.录用学生前,用工部门须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
3.6月24日下午5点前,用工部门将《广西警察学院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仙葫校区2号楼1楼、五合校区行政楼219),经学工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岗。
4.用工部门未经过审批设立的岗位,擅自抽调、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勤工助学报酬由用工部门支付。
二、组织与管理
1.本着“谁留人,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专职老师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各用工部门根据岗位性质,明确暑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职责,不得以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或活动替代属于部门员工的本职工作、创收劳动、学生公益劳动、专业劳动和属于教学环节的劳动。遵守学校留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勤工助学的监督、检查和反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参加暑假勤工助学学生住宿由后勤处统一安排。
3.各用工部门要做好考勤登记。对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的,由用工部门审批后,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后,方可离校。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苏舟,联系电话:13807881911。
附件:广西警察学院暑假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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