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17、2018、2019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广西警察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三、评选程序
1.区队评选。区队开展评议会议,严格按照评定条件,按照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做详细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4)。将结果在本区队公示3个工作日。
2.二级学院评选。各二级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队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做详细会议记录(模板见附件4)。学院评审通过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最后整理好相关材料递交到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和评选。由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名单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空缺名额各二级学院可按照条件增补,增补时请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作出情况说明。
4.学校公示。学生工作部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认定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将于2日内予以回复。通过公示的名单由学生工作部报学校审批,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125人,专科生254人,共379人) | |||
学 院 | 人数(17-19级贫困生总人数) | 名额(17-19级本、专科贫困生人数除以全校17-19级本、专科贫困生总人数再c教育厅分配) | 金额(元) |
侦查学院 | 88(本科88,专科0) | 本科15 | 5000元/人 |
治安学院 | 89(本科89,专科0) | 本科15 | |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 | 95(本科95,专科0) | 本科16 | |
交通管理工程学院 | 182(本科11,专科171) | 本科2、专科29 | |
信息技术学院 | 310(本科68,专科242) | 本科11、专科41 | |
法学院 | 1000(本科228,专科772) | 本科37、专科129 | |
公共管理学院 | 165(本科66,专科99) | 本科11、专科17 | |
司法应用学院 | 335(本科107,专科228) | 本科18、专科38 | |
合计 | 2264人(本科752,专科1512) | 379人(本科125人,专科254人) | 1895000 |
五、材料报送
由各二级组织所评选出的学生按照附件3格式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二级学院汇总时按附件1、2格式填写《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XX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区队、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公示材料、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于10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按附件规定格式(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加盖二级学院印章),交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仙葫校区教学楼一楼),联系人:闫寒。邮箱:31652767@qq.com。电话:5737183。
六、其他有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已经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通过学校公示的同学不能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 XX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2. 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 审名单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要修改)
4.2020年秋季学期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会议记录参考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7日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