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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7 22:37:05 浏览次数: 【字体:

       学生工作部(处)下设综合科、学生警务化管理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五个科室。

1.综合科:负责起草学生工作部(处)年度计划、总结、报告、发言稿等材料;负责对校外行文的起草和对校内发文核稿工作;负责印章、文号和文印管理,节假日值班安排等;负责部门内重要会议记录、纪要编写及安全和保密工作;负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警务化管理科:负责落实学生党建工作;负责校内外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工作、易班建设工作、学生督察队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和维护辅导员队伍数据平台;负责《学生手册》修订和印制;协助群团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入学教育、安全稳定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落实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学生违纪调查处理工作;辅导员管理考评工作;开展各类学生教育工作、辅导员管理考评工作;协助新生报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工作、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组织、协调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材料整理工作;招生工作总结;负责管理教育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发;组织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就业信息收集、处理、发布与分析;就业咨询与服务;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就业统计及报送。

4.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学生教育工作;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制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资助系统信息上报(广西精准系统、全国资助系统、广西资助系统)工作;生源地贷款工作相关工作;勤工助学管理及工资发放;整理上报入伍学生学费贷款代偿材料,发放学费补偿 ;与区教育厅资助办的联系、沟通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学生心理测评;开展心理拓展训练及拓展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组织实施干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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