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学院负责人陪同张军校长到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开展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署,深入研究新时代青年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切实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学院负责人带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示范作用。5月6日下午,学院院长黄树标会同法学院领导一行,陪同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军前往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开展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双方就深化校所合作、拓宽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开展实习实训、加强就业指导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宁所主任唐波等参加座谈。
双方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张军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各方面情况作了介绍。他指出,广西警察学院是一个以法学为基础,公安学为主体的具有广西特色的公安院校,秉承着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以培养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目标。同时,在毕业生就业方面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紧密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对毕业生开展分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期望在未来需要深化校所合作,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从供需两端多方面、多渠道提供支撑,为毕业生们实现就业搭建起更广阔的舞台。
黄树标就司法应用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招生、就业是学院人才培养的第一道和最后一道关口,学院高度重视办学的各个环节,坚持以学生为本,认真落实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学院目前设置了两个本科专业(监狱学、司法警察学)和三个专科专业(法律事务、警务辅助和司法助理),设有四个教研室和三个院级研究中心(监狱学理论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和司法警察学理论研究中心),聚焦司法类专业人才就业。迄今为止,学院为监狱戒毒单位、司法行政系统、全区法院、检察院以及其它社会各单位输送优秀毕业生上万人。他期望,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学院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构建更完善的学生就业体系。
唐波就律所的整体发展情况做详细介绍,希望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拓宽双方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理论学术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拓宽培育培养新时代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工作渠道,实现双方事业上的共赢。
会后,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分别与我校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与司法应用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张军代表学校授予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法学教研与实习基地”、“广西警察学院司法应用学院法学教研与实习基地”牌匾。
黄树标代表司法应用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张军代表学校授予“广西警察学院司法应用学院
法学教研与实习基地”牌匾
编辑:蒋泽宇
审核:黄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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