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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16:50:5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警察学院文件

 

桂警院通〔2018〕122号                签发人:谢  鹏                  

 

关于印发《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8年11月2日经广西警察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广西警察学院

                                 2018年12月1日

 

 

 

 

 

 

 

 

 

 

 

 

 

 

 

广西警察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1日印发


广西警察学院

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及新时代本科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展示广西警察学院高水平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推动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优质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习型社会的需求,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十九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视频公开课建设为契机,加大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力度,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促进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提高, 不断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以公安网络教育学院为平台,逐步丰富视频课程资源,为全体在校生及全区民警继续学习提供支撑。

第二条  组织管理

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由广西警察学院教务处立项。教务处负责领导与协调各项工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各系、部负责组织课程和教师的遴选工作。

第三条  课程遴选

视频公共课采用教师申报、系(部)把关、学校组织专家遴选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课程主讲教师

(一)课程的主讲应为广西警察学院教师。

(二)申报教师需注意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充分把握受众的需求和课程学习方式、信息接受方式。

(三)提倡教师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提倡与学生互动,保证视频课堂有较强的现场教学感。

(四)主讲教师不宜过多,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课程内容以系列专题形式呈现,总讲数不少于10讲,每讲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第五条  建设经费

建设项目经费由学校统一解决。通过审批并在平台上线的课程,学校根据《广西警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对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  知识产权管理

(一)凡入选校级精品课程视频公开的,视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学校享有,主讲教师与学校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主讲教师需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

(三)课程免费开放,禁止商业使用。

第七条  技术标准

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制作技术标准参照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制作技术标准执行。

 

附件:1.广西警察学院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

         2.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

 

 

 

 

 

 

 

 

 

 

 

 

 

 

 

 

 

 

附件1

 

广西警察学院

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

 

 

 

 

系(部) 名 称 

  名 

  专 业

     课程负责人

     申 报 日 期

 

 

 

 

 

 

 

广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填 写 说 明 和 要 求

 

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表格各栏目大小必要时可根据内容进行调整。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电话


专业技

术职称


行政

职务


传真


所在系(部)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1-2

授课

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授课对象

周学时

听众数/年































1-3

教学

研究

情况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5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10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5项)。

 

 

1-4

学术

研究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5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5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5项)

 

 

2.其他主讲教师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承担课时

备注




































注:若其他主讲教师非本校教师,请在备注栏填写受聘教师类别及实际工作单位。

3.课程情况

3-1 视频课程概况

课程名称


专题讲数


总时长


序号

专题标题

时长

主讲教师

关键词

1





2





3





4





5

























 


3-2 课程描述

1.课程建设基础(目前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开设时间、年限、授课对象、授课人数,以及相关视频情况和面向社会的开放情况)

2.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完整教学内容简介、章节课时安排、每课时教学内容概述等)

3.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与目标

 

 

4. 承诺与责任

1.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视频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2.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3.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4.申报课程入选后,课程负责人同意将作品上传到相关网络免费传播。

                                         主管课程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5.系、部申报意见

 

 

 

 

 

 

 

 

 

       

主管系、部领导(签字):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2013年版)

根据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视频公开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

每门课程总讲数应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二)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内容无误,排版格式规范,版面简洁清晰,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

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母带及素材的保管

学校负责保留原始素材与成片母带,直到课程上线。

三、视、音频交付文件

(一)交付载体

1.所有视频文件及相应的SRT唱词文件请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并对刻录光盘做封口处理。

每张CD-R或DVD+R光盘可以刻录多讲内容(每一讲内容包括视频文件及相应的SRT唱词文件),并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讲次及标题、主讲教师、时长)。

(二)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视频分辨率:

(1)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2)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024×576;

(3)在同一课程中,各讲的视频分辨率应统一,不得标清和高清混用。

4.视频画幅宽高比:

(1)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

(2)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

(3)在同一课程中,各讲应统一画幅的宽高比,不得混用。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三)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四)封装

采用MP4封装。

(五)外挂唱词文件

1.唱词文件格式:独立的SRT格式的唱词文件。

2.唱词的行数要求:每屏只有一行唱词。

3.唱词的字数要求:画幅比为4:3的,每行不超过15个字;画幅比为16:9的,每行不超过20个字。

4.唱词的位置: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

5.唱词中的标点符号:只有书名号及书名号中的标点、间隔号、连接号、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引号可以出现在唱词中,在每屏唱词中用空格代替标点表示语气停顿,所有标点及空格均使用全角。

6.唱词的断句:不简单按照字数断句,以内容为断句依据。

7.唱词中的数学公式、化学分子式、物理量和单位,尽量以文本文字呈现;不宜用文本文字呈现的且在视频画面中已经通过PPT、板书等方式显示清楚的,可以不加该行唱词。

8.唱词文字:中文。有条件的高校,除制作中文唱词外,可另外制作英文唱词。

四、需交付的课程基本数据文件

(一)课程基本数据——元数据及课程目录

1.课程主元数据

 

 

课程主元数据表

元数据名称

内容

备注

1.课程名称



2.所属学校



3.所属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写课程所属的专业门类及专业类。

4.课程简介



5.课程总讲数



6.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姓名



7.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基本信息


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获奖信息、学术成果、电子邮箱。

8.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照片


照片为800*600像素,必须为课堂教学照片,要求单独拍摄,不得使用视频截图。

9.制作单位



10.版权信息



11.语  种


缺省为中文

12.备  注



 

2.课程分讲元数据

分讲元数据表

元数据名称

内容

备注

1.讲  次



2.本讲标题


应与光盘内容吻合

3.课程名称


本讲所属课程

4.本讲简介



5.本讲关键词


用于检索的关键词

6.本讲时长



如本课程只有一位主讲教师,以下7-10的信息与主元数据一致,可不填。

7.本讲教师姓名



8.本讲教师基本信息


填写本讲老师信息(专业技术职务、获奖信息、学术成果、性别、出生年月、邮箱)。

9.本讲教师照片


照片为800*600像素,必须为课堂教学照片,要求单独拍摄,不得使用视频截图。

10.讲课日期


拍摄年月

3.课程目录

课程目录

课程名称


讲 次

本讲标题

本讲主讲教师

本讲时长













注:以上元数据表单须在excel文档中填写。

(二)课程推介词

课程推介词是指在课程简介的基础上提炼和升华的课程宣传用语,旨在推广本课程。要求语言生动、形象、具有吸引力,控制在200字以内。

(三)审核方式

元数据、课程目录及课程推介词等文件应保证准确无误,打印后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的公章方可提交。

(四)提交方式

元数据、课程目录及课程推介词等文件的电子版应压制在单独的CD-R光盘中,同时与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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