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赴桂林市开展专门学校调研交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关规定,加快推动我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组织实施,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和矫治,由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辉善协同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调研组于2023年3月29日—30日赴桂林市专门学校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由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廖原带队。
廖原一行通过实地调研及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了解桂林市永福县培源专门教育学校、桂林市第二十中学(专门学校)的建设与运行、课程设置及设施,听取专门学校对一般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教育和引导所需要的专门教育人才需求,调研高校毕业生到专门学校的就业实践情况。
廖原院长对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及2023届毕业生专业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法学院可以和专门学校多进行沟通与交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拓宽毕业生实习实训渠道,共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完善专门教育而努力。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法学院将与从事专门教育的专门学校多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制定专门学校办学标准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实现多校联合,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和矫治贡献力量。法学院教师梁培钰、司法应用学院教师李岳作为调研组成员参与本次调研。
编辑:梁培钰
审核:罗瑞成
签发:唐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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