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财务处关于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广西警察学院财务处
关于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已启动。为确保各位教职工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个税汇算清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时间
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为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请各位教职工在此期间内完成个税汇算清缴申报。
二、汇算清缴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的教职工,均需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方式
(一)手机APP申报:教职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 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收入、扣除项等数据;
- 提交申报并完成税款补缴或申请退税。
(二)网页端申报:教职工也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与APP类似。
四、注意事项
(一)核对收入信息:请各位教职工在申报前仔细核对2024年度的收入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进行核实。
(二)专项附加扣除:请确保2024年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准确无误,如有遗漏或变更,请先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更新后再进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进行填报确认,便于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补税与退税:根据汇算结果,如需补缴税款,请及时通过APP或网页端完成缴款;如符合退税条件,请及时申请退税。
(四)逾期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请务必按时完成申报。
五、咨询与协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学校财务处。
联系人:陈美杏
联系电话:17877280631
办公地址:仙葫校区教学大楼2号楼财务处
附件:1.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操作流程
2.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重视此次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申报。感谢各位教职工的配合与支持!)
广西警察学院财务处
2025年3月12日
广西警察学院财务处关于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1).pdf
广西警察学院财务处关于2024年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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