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
广西警察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
项 目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政治 面貌 |
查档对象 | 张三 | 广西警察学院xxxxx | ||
查档人员 | 李四 | 广西警察学院xxxxx | 中共党员 | |
王五 | 广西警察学院xxxxx | 中共党员 | ||
查档事由 | ||||
查档内容 | (如需复制、拍照,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 | |||
查档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 意 事 项
一、“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须认真填写。
二、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档案。
三、查档人员不能少于2人,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在3人以上时须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
四、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外泄或对外公布干部档案内容。
五、因工作需要,需复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须在“查阅内容”栏内具体说明。
六、查阅单位负责人签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