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院第三期分党校第四课开课
2022年5月18日晚,侦查学院第三期分党校第四课在仙葫校区三号楼智慧公安研训基地开讲。侦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张晓春授课。授课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张晓春在授课中谈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统一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向同学们列举、阐述了党员学习的义务、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等八项义务与党员党内知情权、党内表决权、党内申辩权等十三项权利,讲明全面、严格、自觉履行义务与合法、合理、有效行使权利的内容。
通过教学,同学们认识到,党员必须遵守党纪国法,要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最后,张晓春以“党员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做结语,希望同学们通过这一课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及二者间的关系,加深对党组织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编辑:韦芳芳
审核:李美中
签发:程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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