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系2017级学生着装仪式
2018年1月18日下午,刑事科学技术系在广西警察学院仙湖校区风雨训练馆举行2017级学生着装仪式。本次仪式活动对象为刑事科学技术系16级、17级全体学生。邓裕东主任、候碧海大队长、赵伟政委和何洋队长出席了本次着装仪式,仪式由赵伟政委主持。
仪式第一项,在赵伟政委的命令下,同学们仔细的将警徽佩于警帽上,并郑重的戴上自己的警帽。随后仪式第二项开始,17级全体学生在15级学生代表黄世欢师兄的带领下进行了庄严的着装宣誓。
仪式第三项,2017级学生柳燕代表17级学生发言,表示17级学生在身着警服后将会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不负肩上的职责与使命。
仪式第四项,候碧海大队长对同学们着上警服表示祝贺,并向同学们指出头顶警徽的分量与身肩的责任,要清楚明白作为一名学警、一名人民预备警官心中所要牢记的使命,要将执法为民这一信念牢记于心。
仪式第五项,邓裕东主任讲话,向同学们列出了着装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希望同学们在警院的四年中不断丰富自己、锻炼自己,不悔在警院的学习生活,将来为社会与人民做出贡献。
最后,全场齐唱人民警察警歌《人民公安向前进》,赵伟政委宣布着装仪式圆满结束。
作为一名合格的警院生,必定要按照着装规定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我们穿上警服,就意味着肩上将会有更多的责任。学校通过着装仪式来体现着装规定的重要性,规范警校生的队伍形象,不仅使同学们更深地意识到警服的含义,也更深刻地理解了人民警察的意义。
着装仪式代表着一个全新的起点,从这一刻起,我们身着庄严的人民警察制服,就要时刻坚守心中的理想与信念。愿同学们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使命,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忘初心,奋勇拼搏,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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