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 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根据《广西警察学院办公室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与调班调课安排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共七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上课;其中,9月27日白天上10月2日(周五)白天的课程,晚上课程不变;10月10日上10月5日(周一)全天课程。
二、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一)严格假期疫情期间出行管理。
放假期间要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和“原则上不离开广西”的原则,不得出国(境)、到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
(二)加强假期间信息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管理及报送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做到各类学生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天安排专人督促学生按时健康打卡。
(三)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
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进出校园要配合门卫做好扫码、测温和登记工作。
(四)放假前强化宿舍安全大检查。
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宿舍环境卫生及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疫情防护、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三、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意识不放松,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学生在假期期间必须坚持健康打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做好每天体温监测,尽量减少出校,如非必要不离开校园,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行程可追溯。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做好个人卫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各区队要在放假前组织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深入学习各项安全防范知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谨防传销、邪教、网络诈骗等非法组织诱骗。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严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准确掌握所有学生假期期间的具体去向,做到行程轨迹可追溯。
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确认和统计。
(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减少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学生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仙葫校区 24 小时报警电话:2860110;五合校区 24 小时报警电话;2862110)。
(五)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辅导员保持通讯工具 24 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3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