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选拔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关于在校内选拔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现拟在校内选拔一批兼职心理咨询师。
一、选拔条件
1.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含)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2.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积极
3.具备有一线咨询工作经验
二、入选后待遇
根据《广西警察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八点规定,承担心理咨询的教师每次值班按3课时计工作量。
三、选拔方式
(一)个人对照条件,于9月10日前提交《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见附件)到学生工作处;
(二)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进行评议,确定人选;
(三)在全校公布,发放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书。
四、其他
未明事项,请与明秀峰老师联系。联系方式:18178116778,邮箱:912556308@qq.com。
附件: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姓名 | 年龄 | 最高学位 | |||
职称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既往心理咨询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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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工作擅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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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 意向 | 1.值班时间:每周晚上19:30-21:30,周末白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值班校区:仙葫校区、五合校区。 (在值班时段及校区中选一,最多一周可选两次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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