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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选拔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09: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校内选拔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现拟在校内选拔一批兼职心理咨询师。

    一、选拔条件

       1.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含)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2.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积极

3.具备有一线咨询工作经验

二、入选后待遇

根据《广西警察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八点规定,承担心理咨询的教师每次值班按3课时计工作量。

三、选拔方式

(一)个人对照条件,于9月10日前提交《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见附件)到学生工作处;

(二)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进行评议,确定人选;

(三)在全校公布,发放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书。

四、其他

未明事项,请与明秀峰老师联系。联系方式:18178116778,邮箱:912556308@qq.com。

 

附件: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姓名


年龄


最高学位


职称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既往心理咨询工作简况

 


 

心理工作擅长方向

 


值班

意向

1.值班时间:每周晚上19:30-21:30,周末白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值班校区:仙葫校区、五合校区。

(在值班时段及校区中选一,最多一周可选两次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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