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
广西警察学院学生工作部(工作处)
桂警院学工〔2020〕 号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
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0 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教学的影响,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相关规定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的要求,未有学校正式通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通知学生回校,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实践、实验、辅导、考试及各类学科竞赛。全国、全区性考试,按上级通知精神执行。我校学生返校时间,需视疫情防控情况,根据教育厅
通知确定。
二、学生返校前教学工作安排
(一)我校从2020年2月24日开始上课,学生返校前的课程,适合采用网络授课的,建议采用网络授课。原则上按各课程排定的授课时间和内容开展线上教学,并努力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二)采用网络授课的教师,可选择网络直播、翻转课堂、共享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授课教师要主动学习网络授课的操作方法,主动与学生联系沟通,在正式开始上课前,建议先进行一次试课,确保师生双方都掌握网络授课操作流程,不耽误正式授课。
(三)学校建议使用智慧树平台进行网络教学,如选择其他平台的,课程结束后须向教务处提供课堂报告,根据实际授课时间核算工作量。选择智慧树平台的教职工,请主动加入智慧树技术保障QQ群,群号为:931927626,智慧树技术人员负责在群里指导开展网络教学。
(四)为尽量避免授课时间冲突,原则上教师按照课表的时间上课,也可以与学生商量,在不冲突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在排除授课时间冲突的情况下,授课教师可以把原来的多个教学班合班授课,工作量按照合班授课的系数计算。
(五)如果教材不涉密,教师可将教材(节选)提前扫描或拍照发给学生。未开展网络教学的,教师应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返校后进行测试或考核,让学生充分利用疫情期间自主学习。
(六)为确保网络授课的正常进行,建议授课教师在开课前提前建一个授课班级QQ群或微信群,将群号或二维码发给授课班级辅导员或学习委员,由相关辅导员或学习委员通知学习主动加群,全体学生加群后,授课教师可在群里发布有关授课的相关信息。我校全部班级辅导员及学习委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七)学生返校前,暂不开展实践类教学活动。实操类课程,正式开学后另行安排上课,如本学期无法安排的则安排至下学期;课程中包含的实验、上机内容,在正式开学后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安排补做。
(八)有关网络授课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务处正在研究当中。
(九)建议全校教师利用这个机会主动钻研信息化教学技术,适应信息化教学潮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充分利用优质资源,严格管控资源质量
如选择共享资源教学,应尽量选择教育部免费开放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优先选择课程数量多,服务质量好,具备在线教学、指导答疑、作业批改、在线测验等功能的平台。教师要认真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逐一审查,选择使用最合适的课程资源,严禁有意识形态问题、有科学性错误的资源进入课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和质量的管控。
四、有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科学、高效、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按照原计划进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以免耽搁学生正常毕业。各学院要做好检查督促,2月底前要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指导,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利用网络资源查阅文献资料,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通过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
(三)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负起责任,定期检查学生进度,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管理,确保学生按时完成。
(四)司法应用学院要尽快制定本学院2020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和要求下发,让学生学习了解,同时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指导手段,开始学生论文选题、指导教师的确定、查阅资料和论文撰写指导等工作。
五、实习与见习工作安排
本着减少人员流动的原则,目前已在岗实习见习的学生,继续实习见习,服从实习见习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护,已回家的则在家休息。其他尚未开展的实习,根据疫情作调整,二级学院要保持与实习单位联系沟通,并通知所有学生等待开始实习的通知。
六、课程重修、缓考等工作
课程重修和缓考工作推迟到学生返校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院长及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线上(远程)教学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学院院长及主要负责人务必担起责任、靠前指挥、抓实抓细、督促指导、不留死角,要加强教师激励,强化学生管理,着力提升线上(远程)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不耽误每位学生的学业。教务处做好统一协调指挥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线上教学的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作为责任主体开展本单位网上课程建设、质量监控与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监督到位,要将任课教师的教学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审查后的登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教师要确保上传的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三)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QQ、微信等),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及时将任课教师授课的渠道(平台、QQ或微信)等相关信息通知学生,要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全程全心全情投入线上学习,确保线上教学期间“不掉线”,确保线上教学有序开展。涉及到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交叉课的,学生所在学院(部)应提前、主动与开课学院(部)联系并落实好教学工作安排。
(四)各学院建立的在线教学群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线上教学群只准许师生和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加入,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加入;群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严格管控群内交流内容,除班级群可以发布必要的班级管理事务外,线上教学期间,班级群和课程教学群只用于教学交流,不允许群成员发布和讨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任课教师必须承担起群管理员的职责,执行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加入的审批管理、实名制的落实、交流信息的监管、群成员(学生)的线上教学考勤以及违规情况及时处理与监管上报等工作。
(五)部分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学生返校后增加授课次数、调整至周末或缩短暑假等方式补齐。教学计划有改动的课程,开课学院务必在学生返校后负责及时调整教务管理系统内的课程表,保证教学组织与运行有序。
附件:全校各班级辅导员及学习委员信息表
(另附EXCEL表格)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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