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秘密;
8、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9、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
10、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阅办和存放涉密载体;
11、不带涉密载体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12、不私自销毁、处理涉密载体;
13、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通信、明码电报和无线通信设备传递秘密;
14、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15、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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