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共青团改革自评报告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转发团中央<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广西警察学院团委对共青团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自评。经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审核和批准,现将广西警察学院共青团改革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自评情况
(一)政治教育机制
1.政治教育方面。
我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校院两级团委运用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领全校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涵养青年爱党爱国情怀。积极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印发<广西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校级“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委、各区队团支部开展学习教育达到全覆盖,全校388个团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校“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100%。已开展主题团日的团支部总数达388个,总人次达366766。
2.政治举荐方面。
认真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的要求,按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联合学校政治部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规范“推优”程序,加强过程培养,提高“推优”质量。我校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100%,2021年推优入党人数共1615人。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学校党委专门划拨专项经费,成立广西警察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了校级“青马工程”培养机制,校级“青马工程”青马班学院共40人学员,学生团干部25人占比达到60%以上。每年定期组织青马班学员到全州、兴安、灌阳等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推荐优秀学员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实践锻炼,推动青马学员寒暑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实践活动,对照“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突出的能力素质,忠恕任事、人品服众”的目标培养青年政治人才。
3.在意识形态方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广西警察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舆情风险。
(二)实践教育机制
1.育人载体方面。
我校不断深化实践育人的途径,以寒暑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为重要载体,结合时代要求,引导学生深入基层,不断提升寒暑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内涵和质量,培养学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我们以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为载体,积极推进社会实践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形成了假期集中实践与日常实践相结合、团体实践与个体实践相结合的社会实践体系;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达100%。坚持以项目为载体,以服务大型活动、公益服务、“四进社区”为重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无偿献血、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等大型赛会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形成了专业化、项目化、社会化、品牌化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第二课堂建设有序推动,现已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并积极寻求党委支持。按工作要求设以下四个小组①活动统筹组,负责活动的审批、收集、管理和文书撰写。②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组,负责 “到梦空间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制度及系统操作培训。③考核评价组,负责文件收集归档;积分的核定、记录;成绩单的发放。④协调整合组。作为另一个小组,又与团委领导与部门主任密切配合,其职能有其特殊性。重要的工作在于完成团委领导、主任、各个分管副主任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团委领导、主任的决策传达、分配各个分管工作,同时要将各个分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主任,让主任及时做出工作调整以及上报至团委领导。
2.就业创业方面。
我校根据团区委工作要求,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与相关用人单位联合举办多场毕业生人才招聘会和双选会。积极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在创新创业方面,以“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系列竞赛为龙头,以科技文化艺术节为抓手,挖掘科技创新活动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推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2021年校级挑战杯参赛团队共有34个,其中获得广西警察学院挑战杯校赛决赛奖共有12个,一等奖有2个团队,二等奖有4个团队,三等奖有6个团队 。
(三)组织建设机制
1.共青团建设方面。
我校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坚持党建带团建,当好助手和后备军。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把团建纳入党建的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使党建带团建成为推动新时代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对团员、团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团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校团委加强团员教育管理,每年结合“两制”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2020年开展团员评议覆盖率100%,学社衔接发起率达100%。突出团支部引领主导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占100%。 主题团日活动效果明显,1个支部获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
2.学生会建设方面。
——组织建设方面。我校把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学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政治部、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于今年11月听取了1次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同意学生会章程修订案,同意召开广西警察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等重大事项。
——深化改革方面。我校坚持“精干职能、精简结构、力量下沉”原则,深化学生会改革。目前,我校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20人,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为5人,校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为5个。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明确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服务学生方面。我校学生会已经完成从活动辐射型向联系服务型转变,以联系与服务为主,探索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依托“广西警察学院团委”微信号,建设网上学生会,实施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学生权益维护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更好地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从严治会方面。我校坚持从严治会,在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中,明确遴选条件,严格遴选程序,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履职培训制度、新任职工作人员入门教育制度,并通过团校培训,实现对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以学生评价为主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制度,激发学生会组织的活力。
3.学生社团建设方面。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工作,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学校党委听取学生社团工作的汇报,要求校团委负责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学生社团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学生社团年审工作。配齐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类和公益服务类社团指导教师全部为中共党员。强化先进作用,开展星级社团评比活动,2021年五四评优中,有28个社团参评,其中获得星级社团的有18个,五星级社团2个,四星级社团6个,三星级社团10个。
(四)保障支持机制
1.组织领导方面。
我校将团的建设纳入我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学校副校长谢鹏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学校党委出台了《广西警察学院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从机构、人员、经费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目前我校团委在职专职团干部为5人。
2.资源保障方面。
校团委独立设置,不与其他工作部门合署办公。我校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根据文件要求,校团委需配置7名专职团干部,目前我校团委在职专职团干部为5人,没能达到文件要求,专职团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待进一步推进,院级青马工程培养制度亟需完善。
(三)学生社团运行机制亟需进一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争取学校党委支持,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逐步推进队伍建设,完善人员配备,完善对团干部的考核与评议制度。
(二)以庆祝建团100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引领工作,积极推进活力团支部建设,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活动暨表彰大会。
(三)推进学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落地。
(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大在该项工作中的人员及经费投入。
(五)进一步落实学校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检测,强化“广西警察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各类团属阵地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
(六)夯实团学组织建设、基础团务,稳步推进学生会、学生社团改革。
附件:广西警察学院共青团改革自评表
如发现上述自评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请向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反映。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监督邮箱tuanquweixuexiaobu@126.com。
共青团广西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广西高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重点内容 | 关键 指标 | 考察要点 | 状态 (程度) | 重点改革指标 | 主要监测点、评价细则 | 自评分数 |
A1. 政治 教育 机制 | B1.政治 教育 (10分) | C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学时)。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团支部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情况 (1)¨校院两级均积极推动(1分)。 (2)¨仅校级推动开展,院系未落实(0分)。 2.“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1)¨已开展(2分)。 (2)¨未开展(0分)。 3.“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 (1)¨80%及以上(2分)。 (2)¨60%及以上,不足80%(1.5分)。 (3)¨50%及以上,不足60%(1分)。 (4)¨不足50%(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五条第2点。 | 5 |
C2.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团支部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团支部组织化学习参与率 (1)¨100%(3分)。 (2)¨80%及以上,不足100%(2分)。 (3)¨60%及以上,不足80%(1分)。 (4)¨不足60%(0分)。 2.专题学习信息录入率 (1)¨3个及以上专题信息录入达100%(2分)。 (2)¨1-2个专题信息录入达100%(1分)。 (3)¨0个专题信息录入达100%(0分)。 | 5 | ||
B2.政治 举荐 (10分) | C3.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60%以上。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推优入党率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 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情况 (1)¨已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2分)。 (2)¨未制定学校推优入党的工作机制(0分)。 2. 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 (1)¨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60%(4分)。 (2)¨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50%(2分)。 (3)¨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40%(1分)。 (4)¨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不足40%(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 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1点。 | 6 | |
C4.深化“青马工程”,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占比60%以上。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课程设置清单、学员结构比例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是否建立“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养机制。 2.“青马学员”学生团干部占比是否达到60%以上。
考核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1点。 | 4 | |||
B3.意识 形态 (6分) | C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舆情监测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5分、2.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是否出现舆情并妥善处置。 2.是否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监测体制机制。 3.是否开展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培训工作。
| 6 | |
A2. 实践 教育 机制 | B4.育人 载体 (8分) | C6.引导团员在社会中彰显先进性,本专科阶段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 | ABCD | 主要监测点:社会实践参与率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A: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90%-100%。 B: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70%及以上,90%以下。 C: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50%及以上,70%以下。 D:2021届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参加“三下乡”等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在50%以下。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2点。 | 3 | |
C7.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项目清单、服务记录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4分、1-2分、0分。 以下2项,请在对应栏目直接勾选并计算得分,最终得出ABCD相应评价。
1. 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情况 (1)¨已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2分)。 (2)¨未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0分)。 2. 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情况 (1)¨已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1分)。 (2)¨未制定校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清单(0分)。3. 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 (1)¨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100%(1分)。 (2)¨在校团员注册志愿者率不足100%(0分)。4. 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1)¨每名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1分)。 (2)¨每名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少于20小时(0分)。
考核文件依据: 1.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五条第3点; | 5 | ||
B5.第二课堂成绩单 (8分) | C8.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工作方案、课程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是否发布专门实施方案,系统规划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2. 是否依托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团校教育等组织育人载体,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社团活动等实践育人载体,构建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等类型的第二课堂课程项目。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8点; 2.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第三条; 3.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4点; 4.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桂青联发〔2018〕41 号); | 0 | ||
C9.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配套制度、成绩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 2. “第二课堂成绩单”应用于证明毕业生素质能力。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 2.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青联发〔2018〕41号); | 0 | |||
C10.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升本推研、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基本资格或重要参考。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配套制度和落实情况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4分、2.5分、1.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完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升本推研等评价推荐工作的考察内容或评价指标。 2. “第二课堂成绩单”应作为发展团员、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或测评指标,为政治录用和人才举荐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支撑。 3. 推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13号); 2.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二条第4点; 3.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推广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桂青联发〔2018〕41号); | 0 | ||
B6.就业 创业 (8分) | C11.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校级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5分、3分、2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积极宣传开展“扬帆计划”等青年就业促进计划。 2. 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 3. 扎实开展支教活动的高校另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考核文件依据: 1. 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2. 2021年“千校万岗”广西大中专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线下招聘活动实施方案; 3.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9点。 | 5 | |
C12.广泛开展“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 | ABCD | 主要监测点:校级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根据2021年广西高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评价中争先创优评价等级(好/较好/一般/差)而定。
A: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好。 B: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较好。 C:2021年争先创优工作评价等级为一般。 D:未达到以上三种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 2021年“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国赛、区赛正式文件。 | 3 | |||
A3. 组织 建设 机制 | B7.共青团 (8分) | C13.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 | 是/否 | 是 | 主要监测点:规范召开团代会情况。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是”得3分(或1.5分),“否”得0分。 1. 选“是”:截至11月30日,校级团代会、二级院系团代会均按期规范进行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 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果校级团代会按期规范换届,但二级院系团代会存在逾期换届的情况,得1.5分。 2. 选“否”:截至11月30日,校级、二级院系团代会均存在逾期的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5点; 2.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 3 |
C14.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构建阶梯化激励体系,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以上。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先进性评价覆盖率、学社衔接率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A: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100%,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及以上。 B: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90%-100%之间,学社衔接发起率达85%-90%之间。 C: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80%-90%之间,学社衔接发起率达70%-85%之间。 D:2021年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不足80%,学社衔接发起率不足70%。
考核文件依据: 1.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第七条第1点; | 3 | ||
C15.突出团支部引领主导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图文资料、活动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A: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90%以上。 B: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80%及以上,90%以下。 C: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70%及以上,80%以下。 D: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团支部全部占60%及以下。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第五章第十六条。 | 2 | ||
B8.学生会 (8分) | C16.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否 | 是 |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学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 2021年以来学校党委听取1次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九条。 | 2 | |
C17.巩固健全改革机制,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 是/否 | 是 | 主要监测点:学生会工作年度公示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 明确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 积极公开公示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三条、第六条。 2. 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二条第三款第9点。 | 2 | ||
C18.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 ABCD | 主要监测点:服务项目清单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A: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已形成系统、稳定的服务项目。 B: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已形成比较系统、稳定的服务项目。 C:学生会组织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初步开展服务项目。 D:学生会组织暂无聚焦学生的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开展服务项目。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2点。 | 2 | |||
C19.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满意度测评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制定从严治会的专项制度。 2. 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履职培训全覆盖,加强日常教育和作风建设。 3. 2021年至今开展学生会(研究生会)满意度测评。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第七条; 2. 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1号)第二条第三款第8点。 | 2 | ||
B9.学生 社团 (8分) | C20.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部门设置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学校团委2021年至今至少向学校党委汇报一次学生社团工作。 2. 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
考核文件依据: 1.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五条; 2.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六条; 3.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二十七条。 | 2 | ||
C21.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 是/否 | 是 | 主要监测点:社团注册年审情况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学校团委2021年对全体学生社团开展注册年审工作。 2. 学校团委对2021年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
考核文件依据: 1.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 2.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 | 4 | ||
C22.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思政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所有学生社团均按要求配备指导老师。 2. 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均是中共党员。
考核文件依据: 1.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 2.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四条。 | 2 | |||
A4. 保障 支持 机制 | B10.组织领导 (10分) | C23.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纳入考核情况及占比 得分指标:共6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6分、3.5分、2.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建规划。 2. 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3. 学校团委2021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有团的建设内容。
考核文件依据: 1. 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 3.5 |
C24.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由班子成员中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会议纪要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是”得4分,“否”得0分。以下2项,若全部完成,则为“是”;若没有全部完成,则为“否”。
1. 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 2. 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中由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
考核文件依据: 1.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4点。 | 4 | |||
B11.队伍建设 (8分) | C25.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 ABCD | 是 | 主要监测点:专职干部配备达标率 得分指标:共4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4分、2.5分、1.5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在校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编制不得少于5人;10000人至25000人的学校,不得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得少于12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还应酌情增加”。 2. 校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3. 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考核文件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第五条; 2.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 2.5 | |
C26.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 是/否 | 主要监测点:相应配套文件和落实情况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是”得2分,“否”得0分。
1. 选“是”:制定并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2. 选“否”:无制定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考核文件依据: 1.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3点; 2. 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10点。 | 0 | |||
C27.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区分档次、奖优罚劣。 | ABCD | 主要监测点:述职评议开展率 得分指标:共2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2分、1.5分、1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2021年开展校院两级团干部年度述职工作。 2. 强化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重点考虑评议结果。 3. 强化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对评议情况较差的干部进行有关处理。
考核文件依据: 1. 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11点。
| 0 | |||
B12.资源保障 (8分) | C28.校级团委单独设置,未把团的组织机构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 是/否 | 是 | 主要监测点:部门设置情况 得分指标:共5分。
评价说明:“是”得5分,“否”得0分。
1. 选“是”:校团委独立设置,不与其他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2. 选“否”:校团委未独立设置,与其他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考核文件依据: 1.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2. 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第四条第9点。 | 5 | |
C29.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 ABCD | 主要监测点:共青团年度(生均)工作经费 得分指标:共3分。
评价说明:ABCD分别对应3分、2分、1分、0分。 以下3项,若全部完成,则为A;若完成2项,则为B;若完成1项,则为C;若完成一项或全部未完成,则为D。
1. 学校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 2. 学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 3. 学校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考核文件依据: 1.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5点; 2. 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 )第四条第9点。 | 3 |
注:各高校团委填写自评时,可将“实地复核检查点”栏,改为“自评分数”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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