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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6 09:2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读者凭借阅证进入电子阅览室。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共用,不可替他人占位置。

二、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学校和图书馆有关规定,禁止在网上浏览、发表反动、错误言论;不玩游戏;不浏览、复制、传播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三、读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当发现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拆卸或任意换用室内设备及零部件。

四、不得随意更改、添加、删除系统配置、计算机内设置和他人资料。

五、不得私自设密码;不经允许,不得自带光盘、U盘上机

六、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吊带类进入电子阅览室;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闲聊、打电话;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严禁烟火,不准吸烟。

七、室内公物(桌椅键盘鼠标等)不能随意移动、不能拿出电子阅览室

八、文明上机,文明操作,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电子阅览室违章处理办法

(一)读者应爱护室内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将视损坏程度按学校规定予以赔偿。

(二)室内设备若有丢失,对偷盗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若有查阅网上黄色站点或传播有损国家利益的信息等情况,将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若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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