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581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各实验室安全的隐患整改要建立健全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列出清单并限时整改,如实填写《广西警察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于5月 31 日前将有部门领导签字与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交至实验教学中心(仙葫校区1号楼205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269455547@qq.com。针对本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1日前完成整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整改的,须以书面形式报实验教学中心,应列明无法及时完成整改原因、整改计划等。
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审核相关数据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9月份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全区所有高校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广西警察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教学中心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谢瑜,联系电话:1321780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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