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9 13:17: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办〔2024〕524 号)要求与学校统一部署安排,请各相关部门于5月11日前对部门所属的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汇总后报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实验实训场所安全隐患汇总表 实验教学中心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谢瑜,联系电话:13217808627。 202405091322498118.xlsx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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