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应用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学期第二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司法应用学院决定开展秋季学期第三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
(一)自学时间
9月21-25日,全体教职工认真学完规定内容(详见附件)。
(二)集中学习
1.时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两点三十分至五点。
2.地点:五合校区培训楼三楼会议室。
二、学习人员
全院教职员工
三、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求是》第17期)
(二)习近平出席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29日)
(三)习近平: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8月24日)
(四)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求是》第16期)
(五)习近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求是》第15期)
(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11日)
(七)习近平回信寄语广大高校毕业生 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7月8日)
(八)习近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求是》第14期)
四、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位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各党支部可结合创建星级党支部活动,鼓励创新学习形式,单独或联合开展党团日活动、读书活动等。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40岁以下青年教职工成立青年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微信群等,通过线上讨论、线下集中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学习。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注重总结学习成果,有理论文章、心得体会;注重培养、选拔本单位优秀理论、宣讲人才推荐到学校党委宣传部;注重学习氛围的营造,学习情况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的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须向党总支书记、院长说明情况;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会议纪律。
(二)梁燕妮同志负责安排好新闻稿撰写和照片拍摄工作;廖炜同志做好学习考勤和会议记录;唐晓芳同志将学习资料归档建册。
中共广西警察学院司法应用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20年9月2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