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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葛综合楼和律师楼租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0 14:5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调整东葛综合楼和律师楼

租金标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5月7日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调整东葛综合楼和律师楼租金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据实缴纳;东葛综合楼和律师楼的使用与退出、管理与维修按照《广西警察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执行;东葛综合楼和律师楼供应使用分配顺序以经公示的申请人打分排位顺序确定。

本通知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后勤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

 

编辑:赵文娟



审核:赵金生



签发: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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