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党总支设置及其工作职责,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
2.党总支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总支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总支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会议上通报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利用公示栏、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3.网站、微信、QQ上公开。
三、工作要求
1.分类公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党总支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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