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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发文(以学校名义)流程

来源:广西警察学院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4-03-26 11:28: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流程步骤

第一步:发起单位拟稿

第二步:发起单位负责人审核全面审核

第三步:相关单位提意见(如不需要此步省略

第四步:党政办秘书科初校(公文格式审核)

第五步: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

第六步:党政办主任审核(如不需要此步省略

第七步:分管校领导批示或签发

第八步:主要校领导签发(如不需要此步省略

步:拟稿人复核、校对

步:文印室排版、套红

十一步:党政办综合科用印、编制文号

十二步:发起单位分发

第十三步:发起单位归档办结 

  

二、流程操作

1.分管校领导签发下行文、平行文

发起单位拟稿→发起单位负责人审核→相关单位研提意见→党政办秘书科初校→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签发→拟稿人复核、校对→文印室排版、套红→党政办综合科用印、编制文号→发起单位办结发送→提交档案馆归档办结 

2.主要校领导签发重大下行文、上行文 

发起单位拟稿→发起单位负责人审核→相关单位研提意见→党政办秘书科初校→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党政办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批示→校党委书记、校长签发→拟稿人复核、校对→文印室排版、套红→党政办综合科用印、编制文号→发起单位办结发送→提交档案馆归档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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