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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来文处理工作流程

来源:广西警察学院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4-03-25 11:25: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流程步骤

第一步:收文发起(填写拟办意见)

第二步: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

第三步:党政办主任审核(重要文件)

第四步:分管校领导批示

第五步:主要校领导批示、其他校领导会签

第六步:党政办文电科转发

第七步:职能部门会签执行

第八步:党政办文电科归档

二、流程操作

1.情形一:只需转某一位分管校领导批示

收文发起→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党政办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批示→党政办文电科转发→职能部门会签→党政办文电科转发→职能部门执行→党政办文电科归档。

2.情形二:涉及多个部门,需转多位校领导批示

收文发起→党政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党政办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批示→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党政办文电科转发→其他校领导审批→党政办文电科转发→职能部门会签→党政办文电科转发→职能部门执行→党政办文电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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