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职责>详细内容

广西警察学院安全保卫处(武装部)军事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1 15:4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军事科在学校安全保卫处(武装部)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规定,开展武装军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配合相关部门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

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大学生军事训练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好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三、做好大学生征兵宣传、报名、参加体检、政治审查和送兵等工作,组织协调好到部队看望、慰问服兵役学生的相关工作。

四、依照《退伍兵安置条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入伍学籍保留、学费补偿、退伍安置和复学工作。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做好学校人防战备工作。

六、建立健全武装信息档案工作。

七、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

八、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工作。

九、加强与军事机关、部队的联系,当好学校武装工作的参谋,协调学校与军事机关的工作关系。

十、做好枪支的收发、保养、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配合警察体育教研部做好枪支的采购、调拨、报废工作。

十一、完成安全保卫处(武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