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安全保卫处消防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检修和更换工作。
三、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各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实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建立巡查、检查纪录,及时发现和监督整改火灾隐患。
五、协助消防部门扑救、查处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义务(兼职)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
七、负责消防安全各种档案、文件的建档、管理工作,维护与更新学校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信息等。
八、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以及安全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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