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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应对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及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1 17: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反恐防暴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教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总体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校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保障校园公共安全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教学、科研的稳步开展,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系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总体预案适用于学校内各类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预案所指的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种暴力恐怖安全事件、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全国、全区、本校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内部,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失控和混乱。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反应灵敏,应对正确,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加强学校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制度,发生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学校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面。形成各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要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及职责

    学校成立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机构。成员如下: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全体副职校领导、总会计师

 员: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

各类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各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厅、公安厅及自治区党政相关部门请示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学校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并协调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校属各单位落实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单位开展处置,并配合公安、武警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职能小组,主要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保卫组:安全保卫处负责。主要由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和学校应急反恐突击队队员组成。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发生的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公安部门的指示,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2.政工组:政治部负责。主要由纪委办、政治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各二级学院等单位人员组成。形成强有力的政治工作队伍,深入学校师生之中,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了解师生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研究落实解决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

3.宣传组:宣传部负责。主要由宣传部人员组成。负责开展宣传,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以及负责与上级和校属各单位的联络沟通。加强对学校广播、电视、校刊、印刷物品以及对外报道等的管理,积极引导师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清除有害信息;指导有关宣传报道事宜,牢牢掌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讲究策略,注意宣传依法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注意避免因报道不当而授人以柄;新闻单位采访师生,要严格把好关;对政治性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原则上不要公开报道。

4.疏散组:学生工作部负责。主要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学院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5.后勤保障组: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由后勤管理处所属各部门人员组成。配合学校做好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管伙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保证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期间能正常供电、供水。

    6.医疗救护组:卫生所负责。主要由卫生所人员组成。设立医疗救助临时场所,及时救治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因冲突引发的受伤害人员;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与医院保持密切联系,保持医疗救助渠道的畅通有效。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信息收集

    1.校属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话、校园网、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信息报送制度。各类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校属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并向安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学校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究判断事件发生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上报教育厅、公安厅及自治区党政相关部门,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信息,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预警行动

    1.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及安全保卫处值班室,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领导小组向教育厅及自治区党政相关部门和南宁市城区公安部门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在报告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稳定局面。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4)向全校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现场指挥。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应急工作职能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各单位予以协助。

    4.应急结束。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后,由领导小组宣布现场应急结束,转入正常工作。

   (三)善后处置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安置、救济、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后勤管理处要做好现场污染物或危险品的收集、现场清理、消毒、疾病预防、疫情监控等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与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根据受灾情况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赈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调查和总结。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成立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全面开展调查,核实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经上级机关同意发布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对不予以发布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予以发布。如发现违规发布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四、应急保障

    各单位、各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信息保障

    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并按要求定时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即时报送。宣传组负责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定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建议。

 (二)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校属各单位加强对调拨的物资储备、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储备物资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资金保障

    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所需的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保证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制定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方案。财务部门要履行职责,确保资金能及时到位,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必要时要及时向教育厅、公安厅及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援助。

(四)人员保障

    应急工作职能小组是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骨干力量,要加强小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单位间的沟通与配合,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安全保卫处是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五)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六)培训保障

    建立常规性的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师生开展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并集中应急职能组人员开展1~2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救援人员的快速应急救援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l~2次相关情景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负责组织演练的单位要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向领导小组作书面总结报告。

(七)法律保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工作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由学校法律专家组成顾问小组,提供应急处置的司法支持及相关保障。

   (八)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所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如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机构和“120”求助。

(九)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秩序。向公安部门移交现场后,安全保卫处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十)人员防护

    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十一)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通信保障系统,完善校园网管理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五、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警察学院

                                                             2021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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